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,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,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(其中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)。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。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。本次会议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。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来进行了表决,形成决议如下:
2、与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、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
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》。
同意公司对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》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》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《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》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》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》进行修订。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(二)股东会召开的地点: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
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,由董事长于江主持。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(二)涉及重大事项,5%以下股东(不含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)的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;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,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。
● 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,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标准,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,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。
2025年12月30日,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,全票审议通过了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。
2025年12月31日,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,有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,具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的董事会议决议公告。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。
注:公司2025年1-11月日常关联交易数据未经审计,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。
在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388,112,220.98元之内,具体关联交易金额,公司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在不同关联方(含新增)及交易内容之间进行调剂。
经营范围:创业投资业务;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;创业投资咨询业务;为创业公司可以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;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;企业管理服务;教育信息咨询;企业文化策划、咨询;音像制品策划及制作;会议展览服务。
经营范围:氧气、氮气、乙炔加工、零售(仅限水泥厂分公司经营);复合肥料、编织袋加工、零售;水泥、建材、涂料、工业盐零售;化肥、铝土矿、钛矿、氢氧化铝、4A沸石、钛白粉、氧化铝、偏铝酸钠、聚合氯化铝批发、零售;热力供应;电力物资供应;售电及运行维护;煤炭销售;餐饮;住宿(仅限分支机构经营);土木工程;建筑工程设计;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。
经营范围:热力的生产、销售;电力的生产、销售(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棉、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,棉及化纤制品、服装、服饰、家用纺织制成品、非织造布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、第一类医疗器械、第二类医疗器械、第三类医疗器械、染料和印染助剂(不含危险化学品)的生产、加工、销售;棉花收购、销售;新产品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;机电设施、煤渣、煤灰的销售;仓储;进出口业务;混凝土砌块及粉煤灰砖的生产与销售。
经营范围:港口经营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;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;货物进出口等。
董事刘洪安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董事;董事于江任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、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董事。
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,主要为销售产品、采购原材料以及提供劳务、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。定价政策: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,按上述价格交易;无政府指导价的,根据货物的市场行情报价交易;无可参考的市场行情报价的,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。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或其下属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,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26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,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。
1、交易的必要性、持续性: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,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经营渠道,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。
2、关联交易公允性: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公允的定价原则,符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。
3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: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,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。
